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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号文件:打造富硒农业特色学科群

来源: | 2020-02-14 09:29: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自治区农科院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强院的意见

(桂政办发〔202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把自治区农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省级农科院,提升农业科技引领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带动提高全区农业科技整体水平,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引领全区农业科技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科研立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建院方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把自治区农科院建成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省级农科院。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建设国内一流省级农科院为目标统领工作全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对照发展查找问题,列出清单,剖析问题,明确定位,找准路径,精准施策。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发展。深化院所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营造良好创新氛围,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强化合作共建,扩大国际交流,激发外源动力,促进全面发展。

 

——坚持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分步推进、科学发展,分阶段、分层次争创一流。坚持择优按需、动态调整原则,重点支持一批综合实力强的研究所和学科率先突破,带动整体实力全面提升。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根据我区农业科技需求,突出服务实效,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强化成果精准有效供给,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建设目标。

 

2025年自治区农科院建院90周年之际,5个研究所进入全国一流研究所行列,10个特色优势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重点培育100个卓越创新团队,培养100名国家级专家。推广应用重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50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3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00项,获授权专利200项。建成5个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平台、20个以上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30个以上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300个试验与示范基地。

 

2035年自治区农科院建院100周年之际,基本建成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省级农科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优势特色学科群,三分之二以上学科和研究所进入国内一流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一流特色学科。科学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种养结合、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学科体系,打造甘蔗、水稻、玉米、亚热带水果、蔬菜等国内领先的学科群和经济作物、食用菌、植保、农产品加工、花卉、富硒农业、农业经济等国内一流区域特色学科群。加快智慧农业等新兴学科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科技厅、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建设一流人才队伍。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开展院士培养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和优秀团队培育计划等行动。探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新路径,引进急需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大院士顾问、杰出青年、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柔性引进人才的力度。支持科研人员进修深造、挂职锻炼。(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三)打造一流科研平台。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加大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支持力度。支持自治区农科院依托广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甘蔗和水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组织开展区域性重大问题的协同攻关。支持自治区农科院与市、县人民政府联合共建分院和综合性试验基地,与企业联合共建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支持自治区农科院提升现有科研基地,新建广西(龙州)东盟农业创新基地和广西亚热带特色作物科技创新基地(扶绥)。(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科院)

 

(四)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统筹谋划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列入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予以支持。加强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研究,力争在分子设计育种、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方面实现突破,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生产、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取得一批自主创新成果。强化种业自主创新,支持建设广西农业生物基因研究中心,培育一批“桂”字号农作物新品种。(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五)提供一流社会服务。围绕产业科技需求,在全区布局建设200个以上成果转化基地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建成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县(区),提高自治区农科院对全区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贡献率。开展农业科技“六进园区”行动,助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质升级。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布局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镇),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样板。把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建设成为自治区级重点智库,支持建设广西乡村振兴培训学院。支持全区60个特色作物试验站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科技厅、农业农村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快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公益性科研院所改革,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综合性农科院建设。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在职称评聘、高端人才引进、选人用人、绩效分配、岗位设置、学科设置、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先行先试。对自治区农科院重大建设项目,在立项申报、资金配套、建设用地和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规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自治区农科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聘任、住房、社保、配偶就业、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广西税务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保障经费投入。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对自治区农科院支持力度,自治区有关部门利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自治区农科院提升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争取国家项目经费支持,对自治区农科院获得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自治区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支持。对自治区农科院研究所新获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或被批准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平台给予奖励。推动自治区农科院经费管理改革,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联合共建和科技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农科院)

 

(三)改善科研条件。支持自治区农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数字农科院、农业科技博物馆、职工危旧房改造等科研和生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分院建设,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农科院所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全区农业科研“一盘棋”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科院、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南宁市人民政府)

 

(四)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激励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持自治区农科院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机制,研究出台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个人贡献奖励等政策,试行引进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在收入分配方面体现人才和成果的价值。(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科院)

 

(五)扩大开放合作。支持自治区农科院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深化桂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办好桂台农业发展与技术交流研讨会。支持自治区农科院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研机构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利用中国—东盟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平台,联合共建创新中心、实验室等国际合作创新平台。支持自治区农科院举办或承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开展援外农业技术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外事办、台办、农科院)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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